朔州市图书馆理事会成员招募公告

  • 发布时间: 2015-11-28
  • 作者: 冯新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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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图书馆作为全国十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之一,为强化图书馆的公益属性,让更多的社会民众参与图书馆事业的管理与监督,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筹建朔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理事会成员,在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共谋文化发展,共壮文化事业。

一、申请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2.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掌握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在本行业、本系统或者工作单位有较高声望,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但长期从事文化工作,在文化领域有一定声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长期关注和热爱文化事业和图书馆工作。

6.具备担任理事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申请程序

1.填写报名表格,发至:szlibzhyw@163.com,或现场报名;

2.相关主管部门和市编办审核通过;

3.颁发聘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 11月25日- 12月10 日

地点:朔州市振华西街2号朔州市图书馆综合业务部

办公电话:0349-5989738

联系人:李凯翔 樊霞 冯新照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社会职务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朔州市图书馆

                               2015年11月25 日

 

 

 

 

 

 

公开招募理事相关情况说明

 

一、朔州市图书馆简介

朔州市图书馆是目前山西省开馆时间最晚、起步最高、规模最大的地市级图书馆之一,形似一本即将展开的书,意喻期待着读者在书香世界中“悦读”心灵,博古鉴今!朔州市图书馆毗邻市人民公园,是典型的“园中馆”、“馆中园”、“馆中馆”,采用大开间、软分隔的空间布局,错落有致、简约大气。馆内设有各类图书和数字阅览室15个,阅览座位2000个,还有为特殊人群设立的盲人视障阅览室、老年人阅览室、亲子阅览室、专题研究室、集体视听室和咖啡书屋等,彰显了浓浓的人性化色彩。

运用RFID无线射频技术、配备24小时自助图书借还机、引进电子报刊杂志阅读机、运用OPAC自主检索系统、引进自助办证机、开通手机移动图书馆,在全省均属首次。这6个“首次”,为读者的自主检索、阅读和借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使我们的服务真正达到了“高层次、全天候、无盲时”。

在内部管理上,实行“公司化管理、酒店式服务、公益化运作、项目制推进”的自创体制,效果突出并得到业界专家和同仁的一致认可。

二、理事会的职责

朔州市图书馆设立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朔州市图书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科学决策等。理事会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审议和修改朔州市图书馆章程;

(二)审议朔州市图书馆业务发展规划;

(三)审议朔州市图书馆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议朔州市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

(五)审议朔州市图书馆财务预决算;

(六)推荐提名朔州市图书馆管理层人员;

(七)听取、审议管理层的工作报告;

(八)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并对管理层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九)审议大宗项目采购和工程招标事项;

(十)决定其他理事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

三、朔州市图书馆理事会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理事享有的权利: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享有发言权、提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议及其他活动的建议权;

(三)对朔州市图书馆事务的知情权与建议权;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理事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按要求参加理事会议及相关活动;

(三)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朔州市图书馆章程;

(四)遵守并执行理事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

(五)征询民意,广泛采纳各方意见;

(六)了解本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动关注图书馆事业发展与变化;

(七)按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公开、披露本馆涉密信息;

(八)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附:朔州市图书馆理事公开招募报名(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