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赓荣

  • 发布时间: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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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赓荣(1840——1895),字向甫,号春舫,亦号午樵,朔州城内人。居家孝友,做官清廉,正直敢言,为世人称颂。

王赓荣幼时就通晓经史典籍,诗文词赋皆能成篇,书法也遒美。十九岁应考童试名列第一,为州廪生。咸丰十一年(1861)选为拔贡。同治元年(1862)朝考一等,授任小京官,在刑部供职。后在祁县、安邑等县署任教谕。同治四年又赴京都任小京官。当时侍御吴鸿恩,以才华盖名京都,主持“愿学堂”和“观善堂”的讲学,王赓荣受业于门下。

光绪二年(1876),王赓荣考中榜眼(时年三十七岁),授任翰林院编修。为封建社会朔州唯一获得科举最高等级的人。

光绪十年(1884),任御史,适逢中法战争,云南巡抚因抗法不力被治罪,而云贵总督未被查办。王赓荣不畏权势,遂劾之。大臣李鸿章因攻击王赓荣,将被革职。王赓荣深明大义,在上疏中说:对李鸿章与其革职,不如委以重任,利用他的对外交涉经验,使其立功赎罪,如不力,再予治罪。王的建议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赞誉。后又多次上奏,均被皇帝采用。还弹劾罢免山西不称职的州县官员以及地方吏政。

光绪十二年(1876)任广西浔州知府。时浔州境内壮族、瑶族杂处,风气较乱,老百姓对于打官司、赌博、持械相斗习以为常。他到任后,兴学重教,亲临书院讲课、考试,对诸生中学业成绩优良而家庭贫困的,常召集到州衙亲自督促学习,并给以公费奖励。他在浔州府做官三年,政绩斐然,屡次获得朝中大臣褒誉,以“才堪大用”向朝廷加以保荐。

光绪十五年,王赓荣以继母年高,本人不服南方水土,屡患腹痛为由,乞归故里。临行时,士民争相送别。

光绪十九年,太谷官绅请其主持“凤山书院”讲席。他每教学一课先拟好教案,终日讲解无倦容。这年,恩科考试有弟子八人均获得优秀成绩。光绪二十一年,因病卒于太谷凤山书院。遗著有《得无訒斋诗文集》、《徐广轩润第之盖怨文解》、《韩学博秉钧帖体诗》、  《蔚先生某之学易管窥》等。